中美科學院院長在《科學》發文,就基因編輯國際準則達成共識
12月14日,中國科學院院長白春禮聯合美國國家醫學院院長Victor J. Dzau、美國國家科學院院長Marcia McNutt在《科學》上發表一篇題為《來自香港的警示》社論,呼吁全球各國科學院攜起手來,就基因編輯研究及臨床應用所應遵循的準則達成廣泛的國際共識。
上月,在香港舉辦的第二屆國際人類基因組編輯峰會引起了軒然大波。一名來自南方科技大學的研究者賀建奎爆出,他對一對健康胚胎進行了基因編輯,使其能抵抗艾滋病,并使這對基因編輯的雙胞胎出生。
事件發生后,中科院學部科學道德建設委員會迅速發出聲明稱,堅決反對任何個人、任何單位在理論不確定、技術不完善、風險不可控、倫理法規明確禁止的情況下開展此類的臨床應用。
社論作者在文章中指出,盡管峰會主辦方、各國科學院以及有聲望的科學領袖都在普遍譴責這項研究“令人深感不安”以及“不負責任”,中國也已啟動了對該研究者行為的調查,但很顯然,使用CRISPR-Cas9技術來編輯人類基因組,已經跑在了科學、醫學共同體為應對復雜倫理及管理問題所進行的努力的前面。
“當前,人類生殖系基因組編輯的指導方針和原則是基于充分的科學研究和倫理原則的。”社論稱,“然而,此次事件突顯出一種緊迫的需求,那就是我們需要加倍努力,趕在人類生殖系基因組編輯被認為是一件可容許的事之前,就更加明確的準則及標準達成國際共識。”
文章作者呼吁,各國科學院應迅速召集國際專家及利益相關者形成一份快速報告,來推動完善用于生殖目的的人類胚胎所必須遵循的準則及標準。作者認為,在召集國際專家、推動就負責任的基因編輯研究及臨床應用達成廣泛科學共識方面,國家科學院具有很大的優勢。
“我們堅信,建立基因編輯標準的國際共識是十分重要的,這些標準能夠避免研究者為從事危險和有違倫理的實驗尋求借口,或尋找方便的實驗場所。”文章作者同時強調,國際科學標準的建立,并不打算去替代各國的規章制度,反而可能會使各國的規章制度更加充實。
社論稱,基因編輯有朝一日是能夠治療或預防疾病的,但想要維持公眾對這一問題的信任,學術共同體現在就要采取措施,來證明這種新的工具可以在具備能力、正當及善行的前提下被使用。但不幸的是,此次基因編輯事件恐怕在各個方面都已失敗,魯莽而草率的行為,會置人類生命于危險之中。
作者認為,僅僅建立標準還不夠,人們還需要建立一種國際機制,讓科學家能夠對不符合原則和標準的研究更加重視。他們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建議,例如加快管理科學的發展、提供一個管理方案的“信息交換所”、致力于共同監管標準的長期發展,以及對計劃及進行中的研究及臨床應用實驗,可以通過國際注冊制度提升協調能力等。
文章最后援引了著名的阿希洛馬會議案例。40多年前,當DNA重組還是一項革命性的生物醫學新技術時,其安全性和效果也曾引發關注,為此科學家召開了阿希洛馬會議。在那次會議上,科學家就這些問題進行了公開的討論和辯論,最終,他們就一系列研究指導原則達成了共識,這些原則最終成為政府制定政策的基石。
“阿希洛馬會議至今仍能為我們帶來重要的啟示。”白春禮等人強調,人們需要就人類生殖系基因組編輯的研究和臨床應用的具體標準及準則達成廣泛的共識。并且,這種共識不僅涵蓋科學和臨床醫學的共同體,也應當將全社會囊括進來。
在這篇文章中,統領美國國家科學院、國家工程院、國家醫學院及國家科學研究委員會四大學術機構的美國國家學院(美國最高學術團體)也表態稱,愿意牽頭為推動此事作出貢獻。
據了解,2015年12月,由美國國家科學院、美國國家醫學院、英國皇家學會、中科院聯合組織的人類基因編輯峰會在美國召開首次峰會。會后,包括中科院廣州生物醫藥與健康研究院研究員裴端卿在內的22名學者組成了人類基因編輯研究委員會,歷經14個月研究后,向全球發布了人類基因編輯基本原則。
其中,可遺傳的生殖系基因組編輯的原則描述如下:有令人信服的治療或者預防嚴重疾病或嚴重殘疾的目標,并在嚴格監管體系下使其應用局限于特殊規范內,允許臨床研究試驗;任何可遺傳的生殖系基因組編輯應該在充分的持續反復評估和公眾參與條件下進行。委員會還特別就可遺傳生殖系基因組編輯提出了10條規范標準。
[來源:科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