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2018年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成效顯著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打好水源地保護攻堅戰的決策部署,生態環境部牽頭扎實推進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成效顯著。
2018年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主要任務是組織對長江經濟帶縣級、其他省份地市級水源地排查整治,共涉及31個省(區、市)276個地市1586個水源地的6251個環境問題。總體上看,專項行動順利完成:
一是主體攻堅任務落地。截至2018年12月31日,除9個問題因冬季施工難度大或實際工程量大等因素仍在整治外,其他6242個問題已完成整改,任務完成率99.9%,有力提升了涉及5.5億居民的飲用水環境安全保障水平。
二是環境整治力度空前。31個省(區、市)累計投入資金410.77億元,完成了3740家工業企業搬遷治理,對1883個排污口和2070家規?;笄蒺B殖場實施關閉取締,拆除違法建筑579萬平米,對穿越水源保護區的1266條道路橋梁進行了應急防護設施建設改造,規劃建設了145個新水源及輸水管道1366公里,大力推進了水源地清理整治和規范化建設。
三是群眾權益得到保障。完成涉及33萬戶居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程,新建污水處理站2998個,配套建設污水管網3450公里,實現生活污水垃圾無害化收集處置,既有效解決水源地環境風險問題,又推動提升了群眾生活質量。
2018年水源地環境整治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實現了預期目標:
一是大量歷史遺留環境違法問題得到徹底清理。通過取締搬遷、工程建設、水源地遷建調整等多種措施,對各地不同類型問題開展精準整治,解決了一大批多年來想解決而沒有解決的“老大難”問題。廣東省2018年投入約84.24億元,完成整治水源地環境問題合計923個,占全國總數的1/7。其中深圳市寶安、龍華、南山等區抽調400多人組成20多支拆遷談判組,實現保護區內麻布、徑貝等村整村搬遷“創舉”,完成1530棟違法建筑和歷史遺留建筑拆除處置任務。福建漳州市為解決保護區內原住民生活污染問題,通過引進社會資本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共投入資金約4億元,建成并投用19個農村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工程。貴州省結合當地新農村建設,投資近20億元,對一級保護區內部分原住居民實施搬遷并完成土地流轉。
二是飲用水水源地重大風險隱患得到總體消除。通過水源地保護區劃定、邊界標志設立、環境問題整治等重點工作,飲用水水源地風險防控能力明顯增強。湖北荊州市斥資近8億元,對柳林水廠一級保護區內已有83年歷史的柳林洲油庫完成易址搬遷;安徽蕪湖市攻堅克難,采取有力舉措搬遷了距水源地不足150米的油輪碼頭;廣西柳州市投資3000萬元對位于市中心的7座穿越保護區公路橋實施了22個應急池和5483米導流管建設,南寧市投入3億多元開展跨主城區的邕江取水口上移工程,進一步提高供水水質,保障飲水安全。
三是水源地環境管理水平得到顯著提升。實現了全國水源地及環境問題“一張圖”信息化管理與調度,應用衛星遙感和執法APP大大提高了現場執法的準確性和高效性。四是全社會水源地保護良好氛圍明顯增強。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央電視臺等各媒體刊發了數百篇新聞稿件,報道了一大批整治水源地環境風險隱患、確保群眾“水缸”安全的典型案例,受到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和大力支持。
2018年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取得顯著成效,主要工作經驗有: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將水源地整治作為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大舉措。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中,各級黨委政府給予了高度重視,大部分黨政主要負責同志都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將抓好水源地環境整治作為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具體行動,作為關系人民群眾健康的重大民生工程,狠抓工作實效。陜西省、云南省、青海省省長親自主持召開全省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清理整治專題會議;山西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廣西自治區省長(主席)要求將水源地整治工作列入省級督察,限期必須解決,否則直接問責。生態環境部和水利部強化指導督促。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部長李干杰同志多次研究部署,致函給相關省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督促做好水源地整治工作。
二是抓住關鍵環節,壓實各級地方黨委政府主體責任。地方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是抓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關鍵少數”,是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生態環境部嚴格督辦,將壓力真正傳導到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層層壓實責任,建立健全了“政府牽頭、部門聯動、分工協作、責任清晰”的工作機制,按照“一個水源地、一套整治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則,科學謀劃,狠抓落實。北京市每周將水源地整治情況向主管市長報告,向相關區政府通報工作進度;福建省將飲用水水源地問題列入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清單,每月向9市1區黨委政府通報;湖北省將水源地保護作為長江大保護十大標志性戰役之一,舉全省之力強力推動整改;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印發專項行動方案,將水源地整治納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1+4”戰役中。
三是創新工作機制,強化部門聯動。山東省采取“問題一對一交辦、相關部門一線推進、一張清單管理、一份‘督辦函’跟蹤督辦、一次銷號問題現場核查、嚴防‘一刀切’”的“六個一”工作法;湖南省建立“地方責任人”“包片督查”“專家指導”“銷號備案”四項機制,省生態環境廳與省人民檢察院、水利廳聯合開展2次全面督查;浙江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集中約談水源地整治工作滯后的縣(市、區)政府一把手,督促推進工作;廣東省政府督查室組織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工作督查,省紀委監委駐生態環境廳紀檢監察組對廣州等6市整治問題進行暗訪;四川省在解決水源地環境問題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水源布局,多地實現一網多源供水。
四是探索了一套全流程“緊盯式”專項行動工作法。在水源地專項行動開展過程中,生態環境部緊盯責任主體,嚴格督辦推動整治工作;緊盯問題清單,兩輪督查保證真查真改;緊盯精準指導,下沉一線細致幫扶;緊盯信息公開,接受監督持續推動。
盡管2018年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風險防范工作依然任重道遠。
一是整治范圍尚未全覆蓋。長江經濟帶以外地區縣級水源地整治尚未完成,按計劃要于2019年底完成整治任務;2018年延期整治的9個問題中,除江蘇揚州里運河城區水源地于近日已完成整治外,仍有8個問題因冬季施工困難或因水源地更換工程量大還在整改過程中。二是整治成效尚不穩固。水源地長效保護機制尚未健全,一些已完成整治的問題如農業農村面源污染涉及后續長期管護和設施運行,需要進一步鞏固成果、持續發力。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繼續做好水源地環境整治工作:
一是繼續對2018年未完成整治問題加強督查,對仍在整治的8個延期問題緊盯不放,確保按期完成任務。二是全面部署推動2019年縣級水源地整治,對2018年整治情況進行“回頭看”,確保中央決策部署落地見效。三是進一步加強分類指導,幫助各地開展水源地精準整治。